尊敬的施工单位:
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泊车集团)拟对合肥
市庐阳区耀远路停车场进行改造升级,现对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停车场
充电桩合作项目进行询价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编号:BCYY-2023-ZZ001;
项目名称: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停车场充电桩合作项目;
项目范围:预计50个(及以上)充电桩,合约期预计6年;
项目内容:新能源充电桩建设
中标方式: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;
询价文件份数:正本一份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
(1)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
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)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
任的能力;
(2)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或新能源
充电设施运营资质。
(3)投标单位需提供至少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累计具有40(含)
个及以上的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业绩,需提供业绩合同(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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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信息应能反映评审因素,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(如合同签订
时间、充电桩数量、服务内容等),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)。
(5)本项目不允许分包、不允许转包;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
标资格。
(6)本项目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冒名顶替,一经发现,投标人将负
担全部责任。
三、工期要求
总工期90个日历日,立项备案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
完成。
四、项目报价
(1)报价方式:租金价格元/月/泊位(不低于300元/月/泊位)。
本报价为首两年租金价格,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,每次递增5%。
五、响应文件组成
(1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)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;
(3)运营资质;
(4)投标单位相关业绩;
(7)询价响应函(按附件要求提供)
(6)其他证明材料(如有)
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。
六、投标文件递交
被询价的施工单位应根据招租询价函内容,于2023年10月12日
上午10:00前,向询价人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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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询价接受现场递交询价文件,询价文件需邮寄至:合肥市包河
区常青街道姚公社居委南屏路555号20楼(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
定地点、未按采购文件密封的文件或因快递送达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导致
询价响应无效的,后果由响应人承担)。
七、评标方式及方法
(1)首先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,按照单泊位每个/
月最高租金价格原则确定中标单位。
(2)该中标人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,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
成部分。
(3)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,但一经做出报
价,即不可撤回。
(4)本次询价采购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,如询价响应人不足
三家则询价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,且不向各合作单位作任何解释。
八、补充说明
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、证明、文件、资料等的
真实性、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。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
信息的行为,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,一经发现,将
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,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。
九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(1)开标时间: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:00
(2)开标地点: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(包河区常青
街道姚公社居委南屏路555号)20楼。
十、交易保证金
1、交易保证金金额:2000元(人民币大写:贰仟元整)
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,响应人须确保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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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。
2、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:银行转账。
账户信息如下:
户名: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
账号:1302010109200429094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
3、交易保证金退还:
(1)非中标候选人交易保证金的退还。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
作日无息返还。
(2)中标候选人:合同签订并生效后7工作日内无息返还。
4、如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,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。
(1)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,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;
(2)响应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响应人参与交易活动
的;
(3)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;
(4)中标候选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署合同的。
十一、联系地址及电话
地址: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(包河区常青街道姚公社
居委南屏路555号)20楼
联系人:葛炎
联系方式:17755102488
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10月7日